2022年南宁市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工作,规范南宁市住房租赁及中介行业市场行为,我局开展了2022年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资料图】
2022年,我局以线下检查和线上巡查的方式推进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其中,实地检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387家(住房租赁企业91家、房地产经纪机286家),线上重点抽查房源发布互联网平台6家。检查发现问题31个,下发整改通知20份;指导448家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及分支机构完成租赁开业申报和经纪机构备案整改,督促799名从业人员进行信息报备;下架不规范房源信息762条;清理企业备案库已注销的经纪机构168家;向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房地产交易违规处罚线索及联动调查函14件;通报涉嫌违规经营企业3家,发布房屋交易风险预警5条。
二、检查发现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南宁市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住房租赁及房地产经纪业务;
(二)未完善经营场所的信息公示内容,无备案(二维码)公示、无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无监督电话公示等;
(三)无法通过登记住所地联系到企业(机构);
(四)未规范发布房源信息,或发布未经核验的房源、未及时下架失效房源等;
(五)未按规定在监管银行设立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未按规定与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现将未完成整改及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通报,请各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制定和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并在今后的执业中引以为戒,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二)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住房租赁及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2022年南宁市住房租赁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情况表.xls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